2024年6月30日至7月9日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委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共同组织了一次主题为政府债务管理的法国荷兰德国实地考察团。代表团一行六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预工委副主任夏光率领,此行的背景是为中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提供有益借鉴。
代表团在法国巴黎到访了国际经合组织OECD,多位专家如马吉特 莫纳尔、杨 斯塔斯基、马可高恩、皮娜女士以及瑰内米特先生介绍了部分经合组织国家的主权债务状况和体制框架条件并提出了减债和创造财政空间的建议。马吉特女士建议中国政府把教育和医疗任务移交给地方政府,以便地方政府的财权能匹配相应的事权。
在海牙荷兰议会第二议院公共支出委员会主席约斯特 石内乐先生欢迎代表团来到海牙议会,并就国家公共债务监管中议会的作用进行了专业交流。
在荷兰财政部,阿拉尔德 珀斯特马先生介绍了荷兰财政政策的框架,特别是根据多年期财政规划确定支出上限的职能。他强调了荷兰经济政策分析局CPB等独立财政机构的重要性。罗伊 斯塔尔先生在介绍地方当局的融资问题时,特别强调了中央政府分配国家资金的标准以及地方政府自行创收的可能性。
在柏林,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博士介绍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结构,并报告了德国的债务状况。柏林自由大学宪法、行政法和税法教授马库斯-海因岑博士说明了德国宪法和欧洲法律对公共债务的限制,他特别讨论了《基本法》中关于债务刹车的规定及其例外情况,并介绍了联邦宪法法院2023年11月15日关于2023年联邦预算合宪性的裁决。在讨论中代表团特别提到了宪法规定的债务限额与欧洲法律规定的债务限额之间的关系。
德国城市协会的主讲人史蒂芬 安通报告了德国市政当局的债务状况。专业交流的重点是市政举债原因、减少过度债务的措施以及联邦和州政府对市政财政的责任。
周五上午联邦议会预算委员会主席海尔格-布劳恩博士教授在联邦议会保罗-洛贝议员大楼接见了代表团,并向代表团通报了2025年联邦预算的讨论情况。代表团随后与预算委员会成员海尔格-布劳恩博士教授、来自基民盟/基社盟的步理女博士、格莱斯勒博士、来自自民党的卡尔斯滕 克莱恩先生就联邦议会各党团对《基本法》中债务刹车的不同观点进行了专家讨论。社民党和联盟 90/绿党的代表因时事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在联邦财政部,欧洲政策及国际金融政策司司长海尔莫斯女博士介绍了《稳定与增长公约》和欧洲财政规则的改革。财政政策和宏观经济司司长海能博士谈到了德国当前的经济和财政政策形势、基本法中的债务刹车以及德国财政政策对欧元稳定的重要性。
星期五下午代表团访问了勃兰登堡州财政和欧洲部,预算司司长哈尔特曼先生以及弗兰克 雷柏银博士和皮特 斯图贝克博士说明了宪法债务刹车对勃兰登堡州的意义,介绍了勃兰登堡州各市的债务情况,并解释了勃兰登堡州的债务偿还计划。此外,代表团还就市政举债原因、市政债务的出借人以及勃兰登堡州债务减免计划的运作方式提问。
在行程的最后一天,黑森州财政部国有资产和债务管理、市政财政平衡、建筑和房地产管理司副司长克劳利希先生及其同事凯斯汀 坤贝尔博士和霍夫曼先生在威斯巴登介绍了黑森州宪法中的债务刹车、黑森州市政当局的债务状况以及通过黑森州现金账户中的特别资产减少市政当局债务的计划。
最后,代表团访问了位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金融局。管理委员会成员 爱娃 科伦瓦尔特女士、交易与发行业务主管托马斯 万贝尔格先生和战略主管克里斯汀 维尔纳先生介绍了金融局的任务,即作为一个联邦企业,受联邦财政部委托为联邦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如确保联邦政府的流动性或发行联邦证券。他们特别强调了作为德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成部分–绿色联邦证券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