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和27日,中德企业合规在线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活动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与会者包括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全国人大代表、德国慕尼黑第一检察院的检察官以及中德两国法学院的教授。
活动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先生和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主任汉马可先生分别致开幕词,并对所有中德与会者表示欢迎。
研讨会第一个半天的发言涉及中德两国的法律合规实践以及未来所面临的挑战。
特别是中方详细介绍了2020年3月起在地方一些检察院试点开展的涉及企业合规要求的“企业犯罪相对不诉适用机制改革”。与会者还就如何将作为企业外部的合规监督人的第三方纳入到目前以及未来的诉讼程序,以减轻检察院和法院的负担并给予法律适用统一性交换了意见。
在第二个半天的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介绍并批判性地评价了免于起诉新的法律形态。
最后来自慕尼黑第一检察院的高级检察官希尔德加德•鲍伊姆勒-霍斯尔女士和慕尼黑总检察院的检察长克劳斯•鲁兰德先生介绍了对企业不合规的刑事调查程序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随后中德与会者进行了热烈的提问和讨论。除了德国检察院的组织架构,中方主要关注其在合规程序中的作用以及决策中的自由裁量权。中德与会者一致认为,尽管中德两国对企业不合规的处理有着不同的路径,但两国都有必要对各自的法律进行改革并作进一步修订。本次研讨会作为一个起点,再次凸显出企业合规的极高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