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委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刑事财产剥夺的在线研讨会。该主题与法治紧密相关,原因在于,法治要求犯罪行为人不得从犯罪行为中获得任何经济收益,同时在没收财产时也应充分考虑到被害人和犯罪行为人应享有的权利。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负责有关法律案的起草、修改、研究及审议服务工作,想了解德国是如何进行刑事财产剥夺的。
研讨会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黄永先生主持开幕,他向德方与会者介绍了刑事涉案财产处置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引发的讨论,特别是将焦点放在如何强化对被害人的保护上。原因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期间隐匿、转移、隐瞒被害人财产,导致被害人损失无法挽回是中国司法实践面临的主要问题。
中德法律合作项目邀请了德国哈姆总检察院的高级检察官梅尔茨先生和慕尼黑总检察院以及巴伐利亚州财产剥夺中央协调办公室高级检察官格拉塞尔博士作为德方报告人参与此次研讨会。梅尔茨先生的报告内容主要涉及德国2017年根本性的刑事法律改革、刑事侦查程序中的没收措施、对具有法律效力没收财产的处置以及没收的司法实践意义。紧接着格拉塞尔博士在她的报告中阐述了德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没收、如何证明来自犯罪行为的财物来源、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以及独立没收程序。两位德方专家还和中方与会者分享了他们迄今为止在德国相关法律修订后所积累的一些司法实践经验。
随后提问讨论环节的内容主要涉及对财物来源的证明要求以及与没收相关的被害人权利。与会者明显感受到中德两国不同的侧重点。中国法律语境下没收的进行要特别兼顾被害人的利益。而在德国,首先要将与犯罪相关的财物从法律事务交往中清除出去。但是根据德国的法律规定,被没收的财物同样会返还给被害人。
在研讨会结束时,黄永先生期待中德两国能进一步加强刑事法领域的专业交流。中德法律合作项目未来将为该领域交流继续提供稳定的专业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