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1日和22日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委托举办了中德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税收制度视频交流会。此次活动是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共同举办,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国范围的财税立法和预算监督工作。会议初衷是中方为了在未来改革税制时让公共财政为私人和企业消费和生产模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更有力的激励,为此需多方听取和借鉴德国的国际经验和最佳做法。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项目主任汉马可博士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王闻越先生先后致开幕辞。双方的开幕词重点指出了中德两国的气候目标,它们也是设计绿色税收制度必须遵循的政治目标。中国的气候目标是到2030年达到碳排放峰值,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虽然刚刚在两年前宣布这一目标,但中国促进绿色发展的税制改革可以追溯到更早,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处长苏大成先生在其对中国绿色税收政策简短介绍中强调的那样,中国在1994年引入消费税、2018年实施环境保护税、2019年颁布资源税以及最近2021年7月在上海启动的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ETS)都是中国绿色发展税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在德国被俗称为 “生态税 “的改革可以追溯到红绿联合政府,该政府在1999年通过颁布《启动生态税改革法》首次引入了电税,并在随后的几年里也提高了各种能源的税率。德国联邦财政部三司(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司)电税和能源税及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处处长胡奋博士发言的重点关注在德国政府收入中占比近10%的与环境及其相关的作为消费税的电税和能源税,正如在其发言里提到的德国当时的生态税改革主要追求两个重要目标:首先,要让有限的商品–能源变得更加昂贵;反过来增加就业让劳动力因素得到缓解,当时德国的失业率高于欧盟平均水平。专家报告结束后与会者进行了相关提问和讨论,现今的能源政策都围绕着复杂的地缘政治和经济领域的紧张关系在运作,就像在一个燃烧的玻璃下滑动。鉴于俄乌冲突导致的能源价格上涨,与会者讨论了是否需要降低 “生态税率 “,这也使中国气候保护和社会政策之间现有的目标冲突成为焦点。欧盟委员会对2003欧盟能源税指令的改革建议“Fit for 55”也受到了与会者的特别关注,中国目前正在是否就能源产品的环境效能征税等问题进行探讨,这也凸显了就该主题进行跨界交流的意义。
第二天的研讨会集中讨论了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和德国作为成员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nEHS。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核安全和消费者保护部BMUV下属的德国联邦环境署UBA排放交易管理局DEHSt排放交易经济影响、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杨·威思先生的发言让与会者了解了德国排放交易管理局的任务与职能,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核心实施经验和成功因素的思考受到了与会人员特别的关注,实施经验包括:(1) 通过固定的二氧化碳配额上限,即排放总量(cap)来保障政治上达成的气候目标;(2) 通过由市场定价机制使减排效果最大化;(3) 通过排放权配额拍卖收入可以为财政政策措施开辟新的空间。此外,中国专家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在 “减碳55 “(Fit for 55)的政策方案框架内的改革十分感兴趣,该方案尤其规定要引入碳排放的边界调整机制(C-BAM),旨在减少 “碳泄漏 “风险,即欧洲公司将其生产外包给环境法规不那么严格的国家的风险。由于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排放交易系统,随后的讨论集中在以下问题上:如何系统地记录在第三国的现有税收并科学客观地确定C-BAM定价?在许多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大家还讨论了对碳排放采取征税还是采取排放交易市场体系的利弊,并研究了中国和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异同。
一个明显的区别是,迄今为止中国的碳排放交易权是免费发放的,而欧盟成员国通过排放权拍卖获得大量收入用于环保措施。但同样适用于中国和德国的是政府既要对保护环境和气候的支出负责,也要对违背这一目标的支出负责。在中国有害环境补贴的例子是对私人取暖费的补贴;而在德国新近引入又取消的能源/燃油退税临时政策也值得一提。在此背景下德国生态社会市场经济论坛FÖs顾问霍格·贝尔先生使与会者更清楚地认识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转型目标不能仅仅通过引入专门的 “生态税 “来实现;相反,需要对公共财政的连贯性有一个整体的分析和思考。他介绍了作为”最佳实践”的法国绿色预算 “Budget Verts”,是将所有的预算支出和税收支出进行分析,以了解他们对包括气候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在内的欧盟分类法的六个环境目标的影响。
20多位中方与会者主要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部分来自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生态环境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对该活动与会者调查问卷显示,与会者对德国生态税制度的理解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大家还很有兴趣进一步深入交流研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将在未来继续支持有关这一主题的双边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