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和28日中德“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视频交流活动在北京举办,组织方为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委托的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和作为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在财税预算立法咨询领域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本次活动目的是为了吸收德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方面的经验和最佳做法,为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提供借鉴。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副主任蔡巧萍女士宣布研讨会开幕,并对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简短的介绍,谈到了德国和中国个人所得税之间最明显的差异之一是: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德国所有税种中收入最多的税种,而在中国到目前为止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占比要小得多,只占总税收的8%左右。
研讨会的重点内容是联邦德国财政部联邦财政学院的两位德国所得税制度专家布莱辛格先生和索班斯基博士介绍的德国个人所得税体系报告。报告的第一部分为中方参会人员介绍了德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德国专家特别强调了德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理念,从德国纳税人群体的定义到德国《基本法》中规定的一般平等原则。蔡女士在总结发言里也强调并认同税收体系设计上必须遵循宪法意义上的平等原则。中国与会者对德国的上下累进税区的线性边际税率特别感兴趣,在中国纳税人在适用相关的边际税率之前也要经过所有的税区累进,然而与德国不同的是,在中国边际税率并不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渐呈直线增加,而是呈现阶梯式增加。在随后的讨论中,中德双方共同讨论了各自体系的优势和劣势。
第二部分涉及德国个税体系中中方特别感兴趣的部分:资本资产收入的税收征管。 中方会前提供的问题清单也大多落点在资本利得税方面,德方专家介绍了如何查明资本资产收入的方法、确定资本资产收入的适当税率以及德国资本利得税统一税率清偿效力,通过这些具体的方法可以看出两国的税制有差异也有共同点。
此次活动约25名参会人员主要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其他参会人员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中国司法部、中国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参会人员提交的调查问卷表明,中方对德国个人所得税立法体系的理解不仅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更加期待能做进一步的深入交流,会后中方还给两位德国专家提出了许多后续问题,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将推进之后关于该主题的进一步双边专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