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德法律研讨班于2016年9月18日至22日在德国伍斯特劳法官学院举行,讨论主题为“司法公开与诉讼参与人”。此次研讨班由德国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德国法官学院以及中国国家法官学院共同举办,德国国际合作机构负责此次活动专业及组织上的协调。德国共有28名分别来自五大专门法院、三个联邦州的法官参与研讨,与会的中国法官共6名,2名是国家法官学院的教师,4名法官分别来自甘肃省、广西省、湖南省和吉林省。
研讨班于2016年9月18日由德国法官学院院长、中国法官学院代表以及德国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代表共同拉开帷幕。对参与研讨的中德法官进行介绍后,即根据此次研讨班的主题分为多个座谈会进行讨论。首先双方对民事程序中开庭审理的作用和意义做了引入性报告,报告的重点落在法院的任务以及诉讼当事人的角色。研讨会的成员还一起探讨了司法审判中律师的角色,并通过具体的实例讨论了律师执业的主要权利及职业义务。随后,成员们根据主题展开小组讨论,并汇总增强律师对法官工作信任的措施。
中德两国法律实践中的一大重要区别在于庭审(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的直播或转播以及裁判文书的公开。在中国,法院庭审会通过图像及录音直播,以营造尽可能的司法透明与尽全面的司法公开。从中国的角度来看,这是对改善司法公众监督的重大贡献。尤其是对庭审的媒体直播也有益于反腐败。与之相对的,在德国司法界,对于庭审的媒体直播及录音录像都采取了较为保守的态度。参与讨论的德国法官主要考虑到保护诉讼参与人的人格权,以及保障真实性,比如证人在录像机前可能会表演。此外,还需保障诉讼参与人不被媒体报道的法律权益。
研讨班成员还前往柏林进行学术游览,参观了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和柏林及勃兰登堡州高等行政法院,与三名柏林法院及总检察院的新闻发言人探讨了德国司法体系中新闻发言人的职能以及其需面对的相应的实际挑战。
在9月22日在伍斯特劳举行的总结会上,研讨班的中德法官们共同回顾交流了此次活动的成果。双方一致认为,这次交流给双方都带来了重要的新视角及新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