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委托,于2022年11月28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共同举办了一场主题为“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的在线研讨会。
在中德法律合作项目项目主任汉马可博士致欢迎词以及宪法室主任雷建斌先生致开幕词之后,宪法室处长高莉娜女士简要介绍了中国立法程序中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她特别提到了宪法室的工作职责,即与法工委内承担草案修改工作的部门及草案起草部门紧密合作,形成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研究意见。在每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就审议事项中涉宪性问题的情况作梳理归纳,印发常委会会议参阅。
德国联邦内政和家园部的贝尔恩德·库斯特博士和联邦司法部的霍斯特·海特兰德博士在随后的主旨报告中介绍了德国立法程序中的合宪性审查。库斯特博士在其报告中首先指出中德相关法律制度的一个共同点,即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而不同点在于,合宪性审查在中国是地位相当于议院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在德国则是联邦政府的职责,具体工作主要由两个宪法职能部门,即联邦内政部以及联邦司法部来承担。海特兰德博士在其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合宪性审查的结果是一个风险评估,亦即针对计划颁布的法律而提起的宪法诉愿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成功。而在德国,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法律被联邦宪法法院裁定为违宪。
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李忠夏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张翔教授分别对两位德国专家的报告进行了评议,并在中国的法律语境下提出了一些问题。中方的关注点在于,当德国联邦各部就法律的合宪性存在分歧时,如何处理这些分歧以及合宪性审查的标准。鉴于德国立法程序中合宪性审查的标准是基于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与会者还讨论了联邦宪法法院对德国立法机关工作以及维护法律秩序合宪的重要性。
在致闭幕词环节,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女士回顾了其之前参与的中德法律交流以及赴德专业考察活动,并感谢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与法制工作委员会数年来的精诚合作。汉马可博士强调合宪性审查在立法程序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并对中德法律合作项目有机会支持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这一领域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