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BMZ)委托,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共同举办了一场主题为“行政法典和行政复议”的在线研讨会。该室负责行政法领域法律的起草工作。
中国近些年来一直计划对行政法领域进行改革。对规范公民和行政机关之间复议程序的《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已经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女士在开幕词中强调,德国行政法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逐渐发展形成今日之规模,其对中国立法者和学界具有“良好示范”作用。
曾任德国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宪法法院法官、哈勒-维滕贝格-马丁-路德大学公法学教授克鲁特先生在其关于“德国行政法典”的报告中着重梳理了德国行政法的法律体系。这涉及许多单一法律,其中核心法律是《联邦行政程序法》。
接下来,德国联邦公共行政学院行政法学教授嘉斯娜女士的报告内容涉及德国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公民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其可以促使行政机关审查其作出的行政行为。嘉斯娜教授阐述了德国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即方便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为法院减负以及为公民提供一种简便且成本更低的权利保护。她接着强调在德国对某一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原则上需要先经过行政复议作为前置程序。但也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然而在行政机关出错率较高的需作出海量决定的行政领域(如税法),坚持行政复议程序是绝对必要的。
在提问讨论环节,法工委行政法室的参会人员以及清华大学的两位行政法学教授就德国行政复议程序以及复议机关向德方专家提出了其进一步想了解的问题。中德双方讨论的重点在于,在《联邦行政程序法》时常被特别法替代的背景下,该法是否还具有重要性。克鲁特教授对这一问题指出,受特别法调整的程序比例毕竟是有限的,《联邦行政程序法》还是具有很大的标准化和指导作用。
袁杰主任和中德法律合作项目项目主任汉马可博士在闭幕词中都明确表示中德双方在行政法领域的交流在2023年会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