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中德立法技术座谈会在北京的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此次活动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和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联合举办,共有来自中国相关立法部门的约15名领导和专家出席。中德法学院院长谢立斌教授担任会议的主持和专业翻译。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为此次活动邀请了三位德方司法和经济界的专家:北威州司法部官员及盖尔森科尔辛行政法院法官马丁·霍兰兹博士介绍了德国的立法理论。随后,哈勒大学公法教授及萨克森-安哈尔特州州宪法法院法官温弗雷德·克鲁特教授就立法者的认知来源这一主题进行了阐述。最后由北威州司法部副司长克里斯蒂安·海特迈尔博士介绍了德国立法后果评估方方面的基本情况。
每一主题报告之后,与会者就德国的立法技术、联邦和各州专业部委之间的关系、联邦司法部、规范审查机关和议会在规范审查中的作用等领域提出了问题并和报告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其中的一个重点是,如何让公民更好地理解法律。与会者中有部分专家对德国法历史较为熟悉,他们对于当代德国立法者如何平衡法律语言的精确性和易于民众理解这两大诉求之间的关系十分感兴趣。令与会者感到吃惊的是,德国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早在几年前就成立了“法律与语言”部门,专门研究和解决这一问题。德国联邦司法与消费者保护部出版的中文版“立法形式规范手册”也让与会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本手册介绍了德国立法技术以及法律形式规范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