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察交流团在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组织安排以及陪同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团员们有机会先后拜访了德国联邦四个部委,即,联邦内务建筑与融合部、联邦经济与能源部、联邦财政部、联邦交通与数字基础设施部,联邦所属公法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德国合伙以及学术实践领域代表,并且实地参观了PPP项目德国联邦教育部办公大楼。日程设计不重复,每个机构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了充分交流,展开了热烈有趣的讨论。在联邦德国内务、建筑与融合部主管住房的雷德尔副局长欢迎了代表团一行并与负责社会住房的萨比那伯恩迪克处长就德国的社会住房建设现状以及住房市场结构特别是德国租房市场的强烈的地域差别特征与代表团进行了专业座谈。两位女博士还指出德国的住房市场促进措施重点放在社会住房和租房领域,并提到了2018年9月21日德国联邦、各州和地方三级政府联合提出的住房面积攻坚措施以及住房和租房市场结构变化和发展概况。
联邦经济与能源部介绍了政府采购法和招标程序,包括市场准入,并且提到了与此相关的世贸组织WTO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意义,中国刚于10月22日提交了第七份新的政府采购协定清单。双方就此进行了进一步沟通。
在联邦财政部代表团受到了国务秘书、副财长卡泽尔的高级别接待,卡泽尔先生第一次与中国财政部同仁就德国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变化以及未来趋势进行了半小时的交流;之后德国财政部同事维尔 冯 阿贺先生为中国同事详尽全面地介绍了德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况以及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服务PPP的结构、主管机构和程序,中国代表团成员对这篇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它是德国的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的最详尽的报告。
联邦交通与数字基础设施部介绍了交通部的任务和职能概况,并详细地介绍了德国道路交通情况以及在这个领域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PPP的措施及其发展。
德国合伙的代表、借调自联邦经济合作发展部的施密特博士介绍了德国合伙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以及在社会资本参与政府公共服务PPP项目框架下德国合伙的咨询服务内容,德国合伙只为联邦、各州和地方政府提供专业领域的PPP咨询服务。特别吸引人的是这类机构在中国还没有类似的相关机构。会谈被特意安排在PPP项目:联邦教育研究部办公大楼,大楼的拥有者联邦不动产管理局工作人员陪同代表团参观了整座大楼和对面的未来之屋展览。
代表团最后一站是在柏林洪堡大学莱特教授位于柏林市中心的律所,教授从学术和实践角度详细介绍了德国和欧洲的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程序,包括政府采购法形成的历史渊源、权力保护、申诉可能性以及相关负责机构和招标程序。教授从多年律师实践经验的角度阐明了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PPP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殊困难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