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至14日,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与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共同举办了中德市场信用监管研讨会。
目前,商事制度改革在中国全面推进。为了简化企业注册登记的繁琐手续,并实现有效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中国政府正大力建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该系统平台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备案信息、企业信用以及违法失信信息等。该系统的建立目的是通过企业信息公示,使市场主体信用在更广范围内受到监督,进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督管理局局长马夫,及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的德雷克斯勒(Simon Drexler)先生参加了会议并致辞。马夫局长在讲话中着重强调了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目标及重要意义。江苏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卫东,江西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庆中参加了研讨,并就本省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报告及经验分享。德国商会大中华地区总经理迈克·霍夫曼(Mike Hofmann)先生分享了德国经济界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的经验做法。德国诺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贝克尔(Florian Becker)先生介绍了德国企业信息登记系统的具体情况。德国国际合作机构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副主任汉马可(Marco Haase)先生对德国联邦州企业信息登记门户网的相关信息进行了阐述。
此次研讨会成果丰硕,中德双方与会人员就中德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用监管的异同及其法律和社会背景因素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学习讨论。此外,德方专家还对中国目前在行业自制模式的建立,以及企业信息归集共享的平台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思考,为我国工商部门同仁的工作提供了新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