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和27日中德“消费税立法与改革”视频交流活动在北京举办,组织方为受德国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委托的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和作为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在财税立法咨询领域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本次活动目的是为了吸收德国消费税立法方面的经验和最佳做法,为2018年3月列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的消费税法立法及其改革提供借鉴。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王闻越宣布研讨会开幕,并对中国的消费税制度进行了简短的介绍。2019年12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公布,中国消费税也正式从条例步入立法进程。消费税作为中国现行税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税种,目前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收入全部归属中央,主要税目有烟、酒、成品油、汽车、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自1994年开征以来,消费税经历了多次重大改革,目前中国正结合“将部分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并作为地方收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推进消费税立法工作。
两天下午研讨会的重点内容是来自联邦德国财政部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司四位德国专家的报告。来自消费税基本事务、烟酒类消费品消费税处处长贝蒂娜•朗女士及其同事包菲尔德女士和雷碧云博士首先为中方参会人员介绍了诸如作为联邦税收的能源税、烟草税、电税、酒精税、起泡酒税、中间产品税和作为州税收的啤酒税等这些在2019年德国8千亿欧元税收总收入中占比8%左右的消费税概况,随后介绍了欧盟的消费税法律体系,包括欧盟消费税体系指令,欧盟酒精及酒精类饮料消费税框架指令以及欧盟税率指令,最后阐述了德国宪法(基本法)税制中规定的消费税体系立法权限、收入权限和管理权限。在之后的讨论环节,与会者集中讨论了与消费税有关的税收仓库中暂停税收、欧盟的消费税转移和控制体系EMCS、欧盟与消费税有关的法规和指令对成员国国家相关法律的影响以及德国的单个消费税,特别是针对啤酒、咖啡和酒类的单个消费税的影响。目前联邦德国财政部正因德国面向其他成员国征收的有争议的咖啡税而面临法律诉讼,2019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曾要求德国取消其对欧盟成员国咖啡的进口限制。
第二天联邦德国财政部专家们一起介绍了德国消费税各个单行税的法律体系,重点介绍了德国酒精税法以及能源税法和电税法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税收征管等方面的规定。在讨论环节,中国与会者就电税、汽油税和柴油税的征收、能源税豁免与联邦补贴之间的关系、联邦财政部每年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的补贴报告内容、电子烟征税和碳税以及炼制矿物油领域的税收监督等议题进行了提问和讨论。
此次活动参会人员主要来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中国司法部、中国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参会人员提交的调查问卷表明,中方对德国消费税立法体系的理解不仅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期待能做进一步的深入交流,会后中方还向德国专家提出了许多后续问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中德法律合作项目将推进之后关于该主题的进一步双边专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