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日,中国国务院法制办15人代表团在副司长田昕的带领下参加了在柏林举行的,由中德法律合作项目组织的为期两周的德国行政法培训班。 培训班是应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BMJV)的邀请举行的。 该培训班侧重于行政程序和行政机关间的合作以及司法审查,议会审查和行政决定的内部审查。
国际法律合作处副处长林德内博士9月4日上午在联邦司法和消费者保护部(BMJV)欢迎了代表团。 之后来自专业部门的塞弗博士和马弗蒂斯先生介绍了德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其中,中方团员对行政机关取证和利害人的听讯问题特别感兴趣。 在关于行政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及其界限的座谈会中,爱福特教授,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教授兼院长,以及他的同事葛本丁先生更加深入地介绍了相关内容。
在德国建筑技术研究所(DIBt),副所长卡塔戈博士,两位处长艾本德女士和本赫茨女士介绍了德国和欧洲各级技术部门之间就例如市场监管问题的信息共享情况。代表团对泛欧危险产品信息快速跨区域交流系统(RAPEX -非食品类危险产品快速预警系统)的建立以及研究所对危险产品的检测和处罚程序非常感兴趣。
随后代表团来到了联邦内政部。 在这里,比佐夫先生(电子行政项目负责人)和哈泽贝克先生向代表团介绍了目前在开放性政府和数据化行政领域的计划项目。 由于数字化对中国同样非常重要,并且中国在过去几年内快速实现了广泛的现代化计划,因此代表团成员非常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在一个小得多的国家例如德国,引进数字化行政的成本更高, 而且花费时间更长。
在参观完刑事法院历史建筑之后,各部门的检察官在柏林检察院介绍了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 在开放的氛围中,大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例如在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要求提供社会和税务数据。 其他议题还包括“刑事告知”程序以及基于现实原因的预防难民犯罪和恐怖主义袭击的数据共享。
在一周的时间里,代表团还参与了许多专业讨论,与拉姆绍尔教授以及来自柏林经济,能源和企业管理局的莫奈特先生就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与实践进行了讨论。与托里乌斯教授,柏林经济与法学院公法系教授,讨论行政私有化,以及与前联邦德国数据保护专员彼得·夏尔先生探讨数据保护法。
在莱比锡,培训课程开始进入第二阶段,这个阶段侧重于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查领域。 在参观了前帝国法院建筑之后,联邦行政法院的两位法官,克拉夫特教授,卢蓓阁教授,介绍了法院的上诉过程和法律审查。 令代表团成员感到惊讶的是,在德国法院程序中,法规不仅可以被审查,也可以被撤销,就此双方进行了更加深入的讨论。
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代表团拜访了柏林参议院法律事务局,柏林众议院和RAUE LLP律师事务所。RAUE LLP律师事务所行政法律师伍尔夫冈·库拉教授介绍了在行政诉讼中提起临时保护措施的程序以及从律师角度可能出现的问题。除此之外,代表团在与格罗·麦因博士,柏林参议院法律事务局局长的会谈中也收获良多。在行政决定起草和签署方面,德国与中国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在德国,行政决定并不是部门或行政机关负责人作为命令签发者签名,而是由实际处理此决定的行政人员签名。
在波兹坦行政法院,代表团成员与杨·博登诺维茨博士(行政法院院长),罗娜·普夫吕娜女士和考弗霍德先生讨论了行政程序中的调解和友好争端解决机制,以及临时保护措施和行政机关获取权执行的具体问题。
随后,代表团与凯撒教授,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教授,就行政复议和内部审查的规定进行了探讨。 在热烈的讨论氛围中,代表团,特别是行政复议部门的成员,批判性的讨论了德国对行政复议程序的限制和废除。 除此之外,代表团还与冬博特教授研究了通过行政行为保护主观权利的内容,并拜访了柏林众议院,会见了内政委员会的委员们。 最后,9月15日,在联邦司法部,代表团与联邦司法及消费者保护部林德内博士就培训课程交换了总结意见。